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7-09 11:37: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我们已经联系区遏制办、政府办、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达成督办协议,已向该用户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限期将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拆除。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长春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