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超长隧道都应当在隧道出入口处建设防眩光栅格的,而在古王立交桥隧道的出入口建设了出入口防眩光栅格却不在古城路隧道出入口建设呢?
而且我发现,洛阳众多的隧道工程里,基本上没有建设这种防眩光设施,敢问万一如果因为没有出入口防眩光栅格的话造成的交通事故谁来承担??
如图所示是古城路即将完工的隧道出入口,,和古王立交桥隧道。
希望在未来的隧道建设中能增加出入口防眩光栅格,在外地包括郑州等城市的超长隧道都有防眩光栅格为何洛阳特例而行,置安全不顾?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7-02 19:51:35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谓的超长隧道,依据《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的条文规定,是指主线封闭段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古王立交隧道长度为1197米,定鼎门隧道长度为2160米,长夏门隧道长度为890米,西苑桥隧道长度为428米,亦即古城快速路不存在所谓的超长隧道。
在国家现行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中,没有涉及到关于“超长隧道都应当在隧道出入口处建设防眩光栅格”的条文规定。古王立交隧道是古王立交整体工程的一个单体建筑,是古王立交实现南北向便捷通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立交整体协调的角度出发设置了隧道洞口外部的建筑造型。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第13.3.5条第1款规定:“隧道洞口内外在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范围内均应保持一致的平纵线形。当条件困难时,应在洞口内外设置线形诱导和光过渡等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在古城快速路建设工程古王立交隧道、定鼎门隧道、长夏门隧道、西苑桥隧道的设计中,隧道洞口内外在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范围内,其线形指标(平、纵)均采用了规范的推荐值,同时在此区间内的横断面没有任何变化,也就是说洞口内外的线形保持了一致性,不存在线形指标的突变。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弱“黑洞”和“白洞”效应,在隧道接近段进行了重色调涂装、设置了黑色路面和植物减光;依据《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隧道日间照明设计了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以及出口段照明。因此,设计是完全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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