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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税务局办理纳税人三方协议的时候,为什么要在国税局办理一份,同时还要在地税局再办理一份?从去年开始,国地税信息都开始共享了,今年国地税又要合并,为什么三方协议却不能在国地税局共享?真希望国地税信息能够早日完全共享!
共享 办理 地税局 信息 协议 国税 地税 纳税人 不能 开始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8-06-05 08:52:31
网友:您好!你好:纳税人三方协议国地税信息共享一直以来在全省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实现,随着国地税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此问题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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