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送站,车停在火车站路南停车场,7点十几分进入,7点二十多分出去,总共不超过二十分钟时间,可能连十五分钟都不到,计费10元。
我之前曾这个时间点在这个停车场多次停车,在这个时间点是十五分钟免费,三十分钟五元。问收费管理人员,他解释说你们停车办前段时间改了电脑计费方式。我就问一下,之前比较合理的收费方式为什么要改,就是为了多收钱?请解释。不要拿夜间时段收费就是10元来搪塞我。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6-04 17:42:15
网友您好:
经调查,该停车场系统出现故障,我办已责令该停车场进行整改,目前我市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市发改委下发的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收费的停车场,车主均可拒绝交费,可当场拨打110或物价部门举报热线12358进行投诉,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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