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城机械有限公司造型、制芯和浇注工序排放的气体,无组织排放出厂外,造成厂界以外恶臭味极大,极可能违反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 今年3月16号环保部印发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4.2.1.3条规定:a)浇注冷却应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侧吸或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b)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新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也就是说最晚在2020年7月1日前,所有铸造企业必须在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如果到时达不到该标准的要求,企业则必须停产整改。
鉴于以上两个原因,请环保局尽快督促古城机械有限公司在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这样才有可能满足现有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将要实施的《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05-23 16:20:52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洛阳古城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洛龙科技园区内(关林路瀛洲路交叉口西南角处)。该公司于2007年建厂,建厂时办理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其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零部件铸件,生产原料为生铁、废钢、铝锭。其生产工艺是将生铁、废钢、铝锭进行熔化,熔化后进行合箱浇注,再经过落砂处理,抛丸、打磨即成产品。在融化、抛丸、打磨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并配套建设有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浇注过程中产生少量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前期,古城机械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经检测废气均达标排放。近期,洛龙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该厂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洛龙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测,经检测达标(有检测报告)。同时,该厂也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厂边界、排放口及车间进行了现场检测,目前检测报告还未出具,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再做进一步处理。鉴于上述情况,洛龙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厂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洛龙环保分局也将加大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查处。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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