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直教师的绩效一直和职称挂钩,怎么体现出成绩和效能,几个高级职称的领导组成所谓的校委会制定出了三级九等的发放政策,利益最大化的是领导,又不上课,而一线教师大部分是九等公民,领最低的,积极性受挫,这既不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又不让任课教师民主评议,仅凭自己的喜好任意发放的行为,望领导督察。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5-11 18:17:04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看到。经调查了解,第二县直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是依据2009年县教育局印发的《孟津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来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实施的。2016年又依据县教育局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教职工休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校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正、补充,一直用到现在,没有按职务或平均发放绩效工资。为使绩效工资发放更加公平合理,体现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教育局要求第二县直中学要进一步加强绩效工资发放的宣传,不断改进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使学校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上发挥更大作用。
孟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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