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站停车场的夜间停车结束时间是早上8:00,然而早上从龙门站发出去往郑州方向的第一趟高铁却是在早上7:56发车,每次乘坐第一班高铁出差将车辆停放在龙门站停车场,要按照夜间停车的费用收费,建议相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将龙门站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时间调整为早上7:00,方便旅客出行。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4-19 16:03:35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收费标准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我市2007年颁布实施的停车按次收费办法早被广大市民热议。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计时收费政策的条件日益成熟。我市差别化收费政策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另外我市正在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实现查询余位及电子支付等多种便民功能,届时车友可随时通过APP进行余位查询及支付,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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