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有点不太明白想咨询一下,
我的今年我要退伍了,我的档案里有复印件,并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也可以查到。档案里没有,因为我们单位的培训都是都是通过单位委托地方给我们培训的,请问我们可以正常加分吗?我们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吗?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8-04-10 15:28:13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6年起统一执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文件对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标准做出了明确具体的界定,加分项主要包括:服役年限、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其他加分。
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以档案中《XX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予以计分。
(一)初级技能(五级),计1分;
(二)中级技能(四级),计3分;
(三)高级技能(三级),计5分;
(四)技师(二级),计7分;
(五)高级技师(一级),计9分。
职业技能等级记分按照其中最高等级记分,不累计。”
诉求人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洛阳市退伍办,联系电话:0379-63928121。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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