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东路改建完成已经好几年了,你们也曾调查过该区域停车困难问题,为什么到现在一直都不解决。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4-03 10:42:58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道路上施划车位需经辖区交警大队根据该路段车流量通行条件,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条件下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划,建议先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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