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十月左右购买锦泰世纪阳光房产,当时已交了首付,事后销售称购房价格高于备案价,不能办理购房合同及贷款,需要等政策,后又提出在购房合同上将房价写低,可以加快办理,本人认为此行为不妥,便未同意,于是交了首付后,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新的动静,且这样一耽搁,银行的贷款利率又比购房时抬高了,请问销售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否合法,我又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3-21 10:24: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房管局调查反馈如下:因房屋备案价超出物价部门备案价,需要开发企业到物价部门进行二次备案,房管局也与开发商联系尽快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