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南路碧天洗浴中心兴宁小区楼下,各种违规摊位,占道经营,每到晚上烟雾缭绕,污水横流,吃饭经营者在小区里随意大小便。我们多次向政府反应,到现在依然没有解决,请问市政的各位是否知道这个情况,能否为我们解决这一最基本的民生问题。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3-20 15:55:31
关于“洛宁县公安南兴宁小区楼下违规经营,占道经营严重”的回复如下:
该处摊位是经县三城联创指挥部批准后成立,城市管理局要求所有摊位在路牙石以上经营,并配备垃圾桶。关于消费者在小区里随意大小便的问题,由于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局加大巡逻力度,确保摊贩按规定经营,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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