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2-28 14:51:48
网友您好:
我市停车收费标准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型汽车每次3元,车主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拨打物价部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由物价部门对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不符合“五统一”的停车场,车主可以拒绝交费,可当场拨打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举报,我办已责令该停车管理公司立即整改,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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