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路遇驾花园小区门口路面比较宽阔,小区地上停车位被开发商违建盖成小平房扔未拆除,武汉南路比较宽阔,能否在武汉南路规划些停车位?现在停放是否违停?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2-26 17:24:20
网友您好:
根据新修订《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道路上施划车位需经辖区交警大队根据该路段车流量通行条件,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条件下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划,建议先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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