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我开车带家人一同到关林庙会游玩,车刚准备停到关林庙北门马路的停车位上,立刻有一个收费员过来收费,收了十元的停车费。我对收费产生质疑,要求出示发票,结果给我的发票居然没有盖章。请问这个路段的停车费是多少钱?如果我的权益遭受了损害,你们能帮我挽回吗?我把收费员的图片拍下来了,没有盖章的发票保存也存了下来。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2-24 10:40:47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存放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市管旅游景区(含省管)的停车场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我市目前特批的旅游景区分别为龙门石窟、白马寺、关林庙,收费标准为每次10元。我办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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