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1日在西工区红东方商务楼14楼六合内筑空间设计公司交付3000元装修订金,他公司承诺基础装修花费不超过5万,订金可退。2018年1月14日看到装修效果图和精确报价,总价约5万9千元。我提出异议,他们解释说承诺的价格不包括设计费用和公司管理费。后来我们家里商量后觉得这家公司存在隐形消费,文字游戏,欺瞒我们的行为,决定不选择他家装修并退订金。他们公司就提出退定金可以,但是要扣除订金的30%作为制图费,订金可退不代表可以全退。可是这笔费用事先是没有跟我们说明,又一次存在欺瞒我们的行为,因此产生纠纷。我投诉到12315,12315让我投诉到12319建委装饰办。1月26日投诉到12319,2月2日收到回复说该公司未在装饰办注册,且注册不是强制要求,所以建委装饰办也不能解决。政府哪个部门能出面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让他们公司全额退还我们的3000元订金。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3-01 15:39:33
网友您好: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请协调;也可依约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受理装饰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装修纠纷。需要裁定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调解可双方到我办进行调解。双方签订合同,建议依据合同法,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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