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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民办教育机构无法实现教学,要求退费

    洛阳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你们好,作为一名高二的学生家长,孩子在西工区一家民办教育机构上课期间出现了问题,我们不知向哪个单位反映情况?有的说归属教育局管理,有的说归属文化局管理,恳请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帮帮我们,关注一下此类事件,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去管理约束,并给予帮助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家孩子自2017年五月份到洛阳市西工区华音艺术教育培训中心试听乐理课程,由于是孩子姑姑的熟人金老师开办,我们就比较放心,当时孩子去试听了金老师几节课,金老师对孩子评价挺高,孩子也很喜欢她的性格。随之,我们觉得那就正式上课吧,但金老师说没关系,都是自己人,直至9月份,我们认为一直试听也过意不去,就直接给她缴纳了一年的学费(6000元),是一对一的小课程,她当时也给开具了收据,收据时间2017年9月9日。谁曾想,接下来正式上课以后,出现了诸多问题:

    1、上课时间不准时。正常下午五点开课,经常到五点半还没开始,最晚迟到5点40才上课。我们周六还安排有英语课,孩子催她,她说20分钟就能讲完。延迟上课的理由五花八门:前面的课还没结束了、临时来试听学生了、接电话了、更过分的是,刚开始上课,其他老师来叫,俩人出去聊天聊了多半节课。可想而知,这一节课是怎么上的,能保证上课质量吗?

    2、课堂纪律混乱。正常上课期间,突然插入试听学生(未提前安排);上课期间随时接电话或者办其他的事,课堂作业布置完就在孩子旁边玩手机刷抖音、视频聊天、课堂时间去买家具….导致孩子后来上课越来越烦躁,学习一直没有进展, 连简单的作业都做不出来。

    3、上课随心所欲。说不上课就不上课了,也不通知家长,孩子坐公交车到培训中心后,说这礼拜不上课,问其原因,说给孩子发微信了。教育局早就发布管理条例:学生禁止带手机进校门。孩子怎么能及时接到你的微信?这个问题从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家长就跟金老师沟通过,用微信通知家长,如果没回复,请打电话告知。可至今依然如此。孩子不止一次跟老师说:“你发的微信我根本无法看”。老师回复:“那是你自己的事”。没有一点责任心。

    当然,作为家长,我们时刻都在关注着孩子的教育,12月2日,孩子又空跑一趟,当孩子返回来的时候天色已黑,我们很生气,这中间孩子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我们委婉的与金老师进行了沟通,她竟然把责任推到孩子身上。尽管如此,我们也没有指责金老师一句。只是对她进行一些提醒:希望她对孩子耐心,她竟然未感觉到抱歉,仍然说全是孩子的问题,有些言语无法描述,我们想说的是:从开始上课到现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为什么从未跟家长沟通过呢?等到12月3号孩子去上课,金老师居然在课堂上说孩子:“看你妈啰嗦死了,我都不想理她,还有那个谁谁的妈,简直无法理喻。。。。。。”课堂上还有其他学生,孩子觉得很没面子,回来就说家长,以后别给老师打电话,人家老师都嫌你烦。我们作为家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没孩子面前说一句老师的不是,只是跟孩子说要从自身找原因,老师的理解角度跟家长的不一样嘛。但她作为一名老师,背后跟学生说家长坏话,有违师德。

    12月份,是课时实现最差的一个月,12月2日,金老师说要商讨元旦演出,不上课,没有通知;12月9日、10日连续两天延迟上课严重,均在半小时以上。理由就是打电话,插学生进行试听。12月23日又临时调课,上小班课,没有通知。当时我们就决定,不能再耽误孩子了,孩子是准备高考呢,是人生的最重要阶段。随后,孩子的姑姑也给金老师沟通:“你这样上课,我们真无法再继续学下去了,不行你退费吧!”她说:“那按课时收,总共上了50节课,余下的费用给你退了”。竟然连当时承诺试听的课程也算上,我们孩子自5月中旬才开始试听,5月-7月是每月四节课,8月放假,9月-12月是每月8节课,剔除未上课时,不到30个课时,何来50节课?金老师还说每次上课均有签字,可我们孩子从未见过签字本,签字从何而来?我们认为学校存在造假欺骗嫌疑。当时我们说吃点亏算了,能退多少就退多少吧。但直至2018年1月20日,她也没有跟我们家长联系过一次。因此,我们1月20日到培训机构找她协商此事,金老师在我们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轻描淡写的说:“我每次迟上课都控制到半小时,我也就两次没有通知她,你家孩子学习不行,人家别的孩子都能学会。。。。。。我明确告诉你费用不退!” 如果按她们的规定,费用不退,但她们的规定还不允许随便调课,迟到呢?反之她未按规定授课,就应该全额退费,并赔偿我们的损失!

    综上所述,洛阳市西工区华音艺术教育培训中心作为一个民办教育机构,不按约定进行授课,出尔反尔,严重违背了教师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特别是为人师表的金老师的言行举止严重损害教师的形象,同时也极度影响了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产生自卑心理,造成厌学。现要求洛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处理此事,我们缴纳一年6000元学费,自2017年5月中旬至2017年12月,其中8月份暑期放假一月,参加培训共计半年时间,期间缺课从未进行补课,家长要求退还半年培训费3000元。缴费开具有收据,公章名称:洛阳市西工区华音艺术教育培训中心,财务号码:4103030067588。

    一名高二学生家长 2018.1.21

    网友498796 2018-01-24 评论7 浏览10279 编号 20180124150834672 [教育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8-01-29 17:26:5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西工区教体局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现答复如下:
   1.该民办教育机构为无备案单位,西工区教体局已经给其下发了停办通书。
   2.民办教育机构意见:(1)换老师把剩余课时完成;(2)若坚持退费,只能退1000元;(3)若不同意以上(1)、(2)意见,可起诉当地法院,走法律程序。
   如需帮助,请拨打电话:63892691。
                            洛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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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认定他们的不合法,却建议我们把剩余课时完成,这样不就是另一种方式默认他的违法存在。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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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体局,你们调解有失公平,闹市区那么大一个机构,我申诉问题了,你们才发现不合法的存在?不理解这个备案的意思,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不是应该教育局来管理么?为什么只需备案.当时我们去培训机构,挂牌有三个名称,给我们开具的收据名称又是一个名称,这么多机构,都是通过审批的部门么?认定他们的不合法,却建议我们把剩余课时完成,这样不就是另一种方式默认他的违法存在.上午调解人员给我打个电话,说我一堆不是,你是调解还是问责?你们不明白是和非么?你这个不合法也得把剩余课程上完的说法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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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教育机构和老师都应遵守职业规则和操守,家长把孩子未来交付给老师,老师却如此不尽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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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教育机构和老师都应遵守职业规则和操守,家长是把孩子未来交付给老师,老师却如此不尽人意,枉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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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教育机构,琳琅满目,眼里只有钱了,没有一点以前的教育风格,完全是金钱至上,收到钱后,就置孩子的学习于不顾了。老师,你的师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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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订的挺好,老师都不遵守,何以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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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老师,不能正确引导孩子,不能为孩子树立自信,枉为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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