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毕金霞,现年63岁,家住新安县成关镇北关社区二组,80年结婚,婚后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在19985年土地承包时,村霸以撵闺女为由,剥夺了我家土地承包权,我知道相这问题是在下级解决,可是我好话说办法用完了,也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和同情,无法我只能走信访渠道,可是多年来他们相护推委不给解决。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我的唯一生活来源是土地,失去了生活来源可咋活?有地村民国家发着各种各样的补贴,我家现在无人过问的黑人黑户了,现在成了生无扎根处死无葬身之地的天外百姓,我拿着各条法律法规给他们说,我犯了那一条法律法规,把我的人生权益剥夺了。我垦情政府还我村民待遇公民身份,赔我有侵权造成的埙失。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01-18 10:38: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查,毕金霞,城关镇北关社区居民,1980年和夏强子结婚。当时的北关村委(现北关社区)东关三个生产组都是出门闺女不参加生产组人和分配。毕金霞是二组出门闺女,1987年二组调整土地时候将毕金霞一口人土地收回,毕金霞以此为由多次上访。为解决此事,2013年7月29日,社区专门组织由社区网格长、二组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会议结果不同意给其分地。2017年11月15日,北关社区再次召集人员召开听证会,结果还是不同意为其分地。根据以上情况,北关社区为保证二组群众稳定,不同意为其分地,若毕金霞若主张权利,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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