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葛家岭村,在这次办理土地确权中,土地确权证书只填写户主姓名,家庭成员那一块都是空白,这样离婚后一方的土地将会失去,请问他们这样办理的方式合理吗?呼吁领导维护农民的权益,合理正确的解决。
回复部门:农业农村局 2017-12-28 10:28:33
感谢您对洛阳农业工作的支持、关注和监督。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所在的村、乡镇或办事处、区农办联系进行纠正,也可以直接与洛阳市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联系、咨询或投诉。电话:63265059
同时已安排相关部门具体与你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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