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涧西区天津路办事处管辖区的一名小商户,前几日,天津路办事处的四个执法人员在没带工作证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的店面,搬走了我取暖用的水箱炉子。我们不是饭店,用的是洁净包装的煤,不是听说居民可以用洁净煤取暖吗?我们只是个人取暖,商铺电费一块多一度,承受不起,不做商用,自己取暖,可以不可以?那几个人态度嚣张蛮横,我一个女人带着小孩跟他们说尽了好话,承诺如果不让用,把炉子收起来都不行,他们声称是上面的政策,只要发现炉子都要销毁,让我随便报警!支持环保可以,我就想问下我自己买的东西,他们没有工作证强行入室搬走是不是政策规定?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7-12-11 17:05:59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环境污染攻坚战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根据燃煤散烧治理的要求,清洁型燃煤只允许居民使用,所有的商户一律不能使用燃煤,对发现的燃煤设施、燃煤一律没收、销毁。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已告知禁止使用燃煤,在单位执法人员巡查中仍发现该商户在使用燃煤,因此对燃煤设施进行没收。对我单位工作人员未亮证执法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目前,我市环境污染攻坚战形势严峻,为全市居民创造健康的生活、工作环境,请支持我们的工作。
涧西区天津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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