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家里有人在东方医院住院。晚上车停在医院过夜。早上开车走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拿着停车手撕发票要交停车费。我就纳闷了,公家地方,而且还是看病的医院,怎么叫私人停车场给承包了?有变相乱收费的嫌疑么?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么?(中间收费的人说,医院停车场叫老板承包了,这还可以承包?再说,收也是人家保安公司或者物业公司收,啥时候轮到你停车场来收了?交完费,给的是某某停车场发票)好,这么大的问题,咱不讨论!咱就简单点说。你收费有公示牌提醒么?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了么?有明确悬挂的停车收费标志么?你穿的有标志性服装,证明你确实是收费人员么?你用合适的文明用语了么?这几条,你做到哪条了?听说该过夜停车收费在医院盘踞了很久。这要收了多少钱啊。钱都去哪里了?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12-11 10:51:52
网友您好:
东方医院停车场经我办备案,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市发改委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为夜间停车收费不分车型每次10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该院物业管理单位,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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