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邑古城原临时停车场近日封闭施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柳林街口进入,在穿有“车辆管理”制服的“管理人员”的指引下停在路边,结果强行收费5元,没有任何发票,趾高气扬声称该地为私人停车场。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11-01 15:18:26
网友您好:
我市停车收费必须符合“五统一”规定,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都可拒绝交费,可当场拨打110或者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举报,车主停车时切记选择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缴费后切记索取发票,发票是车主维权的依据,如遇超标准收费必须保留有效票据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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