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点三十五分左右进入龙门高铁站前停车场,进入后没有停留,随即出厂,出厂时间约在八点四十左右,出厂收费机器语音提示零元,工作人员随机说3元,请问,咱们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语音如此报道,你们如何约束的?这不一致的收费是正常的还是进入了莫些人的口袋,还望告知?或者改进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10-24 16:17:45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车主交费后切记索取停车发票,发票是维权的依据,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办电话6390008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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