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东路两侧没有停车位,且人行道过宽浪费资源。路两侧总有很多车乱停放,只是没有停车位的原因,知道这样有损洛阳的道路交通形象,其实谁到不想随意停放。希望能尽快实地考察,方便于民,维护洛阳的素质形象。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10-09 10:53:36
网友您好: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我办现场勘查该路段却有停车需求,经辖区交警部门同意在此设置停车泊位以缓解周边停车需求。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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