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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单位的员工,9月25日往中石化汇入6600元钱加油款,用于公务车辆圈存,同一日我公司一供应商在结算柴油业务时,将此部分款项从洛阳中石化汉宫路油库以预存款的形式提出,导致我公司公务车辆到加油站圈存不成,后我公司提出拿预存款单子,按照预存款金额进行圈存,被中石化拒绝,说是系统原因,无法圈存,请问,我预存单上的金额是不是没有消费,作为消费者我能不能支配该款项的消费渠道,另外,供应商是供柴油的,油库又是凭什么让其将不相干的汽油充值款提走,油库又是否咨询公司该部分款项用途,如此做法严重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强烈抗议,请求解决。
圈存 油库 款项 消费者 公务 柴油 供应商 存款 公司 损害
回复部门:中石化 2017-09-30 11:29:19
尊敬的网友,感谢您对中国石化的支持,以及对我们提出的中肯、合理建议,在此向您表示感谢。因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到位,以及财务管理系统审批流程复杂,给您办理业务带来不便非常抱歉,我们已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解决您提出的问题,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已经与您联系协调解决,我们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员工进行处罚。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他们责任心,简化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再次感谢您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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