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5月8日在洛阳中电银河湾认购一套住宅,并与次日与中国银行洛阳老集分行签订房屋贷款协议(利率为基准利率),10日一切贷款手续,担保人签字等都已走完。并于今年6月4日签订房管局网签合同。中国银行洛阳老集支行在这期间并无任何人通知我本人关于放款任何事项。但是开发商处多次提到,中国银行洛阳老集支行需要我本人提高20%贷款利率才可放款。具本人了解,6月-9月,3个多月期间,洛阳多家银行都按照签订时贷款利率放款。本人在网上也没有搜索到任何关于必须提高利率才可放款的文件通知。
我的疑问是:
1.为什么银行不主动联系我本人。
2.有没有银行文件来证明此次提高利率的合法性。我公开表示如果有我会主动配合。
3.银行放款利率是否按照当时签订合同内容进行?如果不按照也可通知本人。我多次于开发商处联系我的销售声明,让中国银行洛阳老集支行的工作人员联系我。3个多于并无一人联系。银行办事是否有规定的流程和规定的时间?至此时我也没收到银行工作人员的主动联系和放款通知。对于银行机构也没有部门和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者投诉。这一切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中国银行 2017-09-27 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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