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本人于今年7月11日,在洛阳白马医院生育一子(二胎),因本人根据老家风俗后改随母姓,现随母姓(户口上显示曾用名为父姓),现欲让孩子随我父亲祖姓,医院开始称医院办理出生证明的系统不能选第三方姓氏,需向领导申请,后来称需回老家让派出所开具我和我父亲的亲子关系证明,因我户口早已迁出,老家派出所回复无法开具此证明也不再办理此项证明业务,后特意让我父亲从老家赶往洛阳经白马医院联系具有专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做了亲子鉴定,白马医院只有每周二四能办理出生证,今天欲办理出生证,护士长回复其从来没说过可以做亲子鉴定,还要去派出所开亲子关系证明!如果签字证明司法鉴定都没有效力?还怎么证明?我很气愤,为何说话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而且当时我担心有些机构做的亲子鉴定医院不认,特意让其帮助推荐了一家鉴定机构并在白马医院里让鉴定人员取的血样等,当时还说报告出来后医院要留一份原件;作为九朝古都这样一座文化名城的市民,很不理解办个事情怎么这么难!医院以下午开会再咨询下为由搪塞,马上孩子就满三个月了,再不办理,我是否要再做个我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结果是有司法效力的吧?请领导们给予帮忙解决为盼!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09-19 17:07:00
接到网友诉求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交办给西工区卫计委,经西工区卫计委与第十一人民医院(白马医院)联系,白马医院已为诉求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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