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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洛宁县东宋镇东宋村九组农民,现向书记大人反映发生在我组的违法事件:我组原有集体土地10亩被三农户承包,承包期限15年(1988--2013)。合同到期后,因承包人亲属是组里负责人,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公示,三农户任占据该地块继续耕种,不向村组缴纳任何费用。现今,洛宁县供电公司需要占用该地块进行建设,相关部门不征询村民意见,不进行土地权属调查,没有张贴征地公共,违法操作,将地款送于3农户进行私分。严重伤害、侵犯九组200余口村民权益。请书记大人过问一下此事,还群众一个公道。
洛宁县 农户 村民 违法 集体土地 承包 地块 大人 书记 私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7-09-11 15:55:40
关于“洛宁县东宋镇东宋村九组的集体土地被违法变卖”的回复如下: 我镇已安排人员对群众所反映事情进行调查了解,待调查落实情楚后,镇政府会将具体调查情况详细说明。诉求人如掌握有具体证据,可与镇政府联系协助调查。 东宋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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