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方案,为什么有人去报名时候提示说就业协议曾经签过,就不能报名?校园招聘会时候,当时在学校学生几乎所有人都签过,没有不签就业协议的,哪来的新空白协议呢?为了报个名还需要再去省招办补办一份吗?招特招方案里面写着:未就业人群,这句话怎么理解是好呢?是从来不曾就过业还是就过业现在失业?莫非这里水很深?通知公告,公文内容怎能产生歧义?这是把有志之士拒之门外吗?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7-07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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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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