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点32分的高铁票到郑州,7点55分把汽车放到停车场,中午一点出停车场被要了13元。管理员说“8点之前停进来的都是按照夜间车收费的10元,再加上白天的3元。”这样的收费严重不合理,上午最早一班发往郑州的列车是7点52分,好多开车的旅客肯定7点半之前要把车放到停车场的,这样被收取13元的高价停车费严重不合理,建议更改时间节点。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6-12 16:44:36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凡在洛阳市行政辖区内,利用场地提供车辆停放、看管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车辆存放服务费。车主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您的建议我办会积极反映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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