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从严,从重打击校园暴力犯罪的今天,我儿子在洛阳市伊川县群星学校被同班同学,打成重伤已20多天,受害人多次向教育部门投诉,打110求助,向伊川城关派出所报案,地方有关部门不作为,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不予立案,我儿子躺在医院无人管,受害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民做主,严惩凶犯。
尊敬的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叫张其会,是伊川县鸦岭乡张堂村的一农民,我儿子张艺恒在伊川县群星学校上学,4月20日同班同学邢某南、杨某祥让我儿子给买西,我儿子没答应,4月21日我儿子被同班同学邢某南、杨某祥骗到校园外无人处,把我儿子打成重伤,因伤情严重在伊川县医院无法医治现转入洛阳正骨医院治疗,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向教育部门投诉,打110求助,多次向伊川城关派出所报案,要求抓人严惩打人凶手,城关派出所对此事相互踢皮球,于种种理由不给立案,我儿子的伤情需要做两次手术,在医院里无人管,现欠下2万多元医疗费,后期还要做二次手术,天下之大正义在哪?在当今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法律谁应承担责任,受害人含泪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关注我们的诉求,督促伊川公安严惩凶手,为受害人讨还公道。我孩子被打伤20多天,无人过问,一家人上访无门,欲哭无泪,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关注我们的冤情,为我们维权,讨还公道,盼回音!投诉人张其会。
2017年5月16日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7-05-17 08:55:39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查,张某恒、邢某楠、杨某祥均就读于伊川县城关镇群星学校九年级某班。4月21日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后,张某恒与邢某楠、杨某祥在校外发生口角引发打架,造成张某恒受伤。4月24日三人按时到校上课。4月26日下午张某恒反映胳膊疼,在老师的追问下张某恒说出了在校外打架的过程。 针对这一问题,该班班主任立即向学校进行了汇报,并通知双方家长到校,期间,校方也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当天下午,班主任老师陪同张某恒、邢某楠家长到医院进行检查,由于受伤时间较长,县医院建议到市正骨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得知这一事件后,城关镇中心校第一时间同张某恒家长进行了联系,并责成群星学校安排专人同双方家长进行沟通,协商解决。4月30日,学校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协调,要求邢某楠、杨某祥家长承担医疗费用,双方基本接受。5月1日,学校再次同邢某楠、杨某祥家长进行了沟通,要求家长前去看望受伤学生,后邢某楠、杨某祥家长分别到医院进行了探望。5月8日,应张某恒家长要求,学校再次同邢某楠、杨某祥家长进行了沟通,约定双方于次日到校商议。5月9日,双方因垫付费用一事无法达成一致,张某恒家长称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目前,县教体局已安排法律顾问向张某恒家长提供法律援助,并责成城关镇中心校全面做好辖区学校及师生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协调处理及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经协调双方家长已同意于5月24日就医疗费赔偿等相关事宜再次进行商谈。 伊川县教体局 2017年5月23日
网友您好: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案件涉及人员基本情况受害人:张怡恒,男,汉族,15岁。嫌疑人,邢浩南,男,汉族,15岁,杨义祥,男,汉族,15岁。三人均在伊川县城关镇群星学校上学。二、反映问题:孩子在学校被人打成重伤,多部门推倭无人管。三、案件受理及查处情况:我局城关派出接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孩子在学校被人打伤,我局城关派出所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经查证即受理为行政案件,对当事人张怡恒(15岁)在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制作了询问笔录。我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霍宏穹、潘要锋到群星学校在老师的监护下对违法嫌疑人邢浩南(15岁)进行了询问。经调查,2017年4月21日下午16时许,群星学校放学之际,邢浩南和杨义祥将同班同学约到校门口一个偏僻之处说前一天买水的事情,期间杨义祥先动手打了张怡恒,然后邢浩南上前也对张怡恒进行了殴打。张怡恒于2017年4月29日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右胳膊骨折,因为在学校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11日到我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现杨义祥离校多日,家长也不配合,多次传唤未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将对张怡恒进行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出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立案侦查;继续对杨义祥进行传唤使其到案。 伊川县公安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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