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7-05-24 17:39: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行署8号院1号楼3单元为市煤炭局家属楼,属后勤管理。自2016年开始,市煤炭局不愿再管理该单元。后经社区协调,由该楼栋常住居民推选出楼栋长收取物业费,聘请清运人员清运垃圾。我办已要求垃圾清运负责人今后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再出现清运迟缓、垃圾外溢等问题。关于社区工作人员收取费用问题。该单元居民本着对社区长期以来工作的认可,委托社区网格长与楼栋长,共同收取物业费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楼道公摊电费、破损垃圾箱更换等费用。今后,我办将不定期在该门栋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希望居民和社区共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2017年5月2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