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部落三期居民为了古城快速路贡献了正门的出行权,没有得到合理疏散,反而是物业霸占楼下广场只让交钱的和平安银行的机动车通行,这还有天理吗?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5-11 16:24:15
网友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经调查,该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确经我办备案,根据资料显示,双溪部落三期门前广场在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四至范围以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开发商前期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小区物业公司在收费前期按照要求对收费情况及意见反馈电话在小区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业主意见。目前业主如对管理现状不满,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决定小区门前停车场的管理事宜。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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