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5-05 15:23:09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中心医院停车场在我办备案,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 1.小型汽车每次3元(8:00—23:00);2.中型汽车每次5元(8:00—23:00);3.大型汽车每次8元(8:00—23:00);4.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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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小黑
2017-07-22 02:14:10
对有些开起汽车不舍得给汽车一个安全港的表示崇高的敬意!你们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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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73788
2017-05-11 22:40:28
此收费合法但不合情理,医院应该针对住院病人适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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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33263
2017-05-05 16:57:47
这都是有利益的 现在外面是个停车多的地方没几天都要出个停车收费的牌子 还合法 这个真是和印钞机一样的 别看一个车几块钱。真是想不通 一个医院也能停车收费真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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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2597
2017-05-05 15:29:52
备案有什么用,2007年文件,洛阳物价局都是傻蛋,停车办,医院能跟外面停车厂价格一样吗,洛阳都是这这样的部分分子搞坏了, 希望有关部门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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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2597
2017-05-05 15:25:58
医院服务行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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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2597
2017-05-05 15:11:47
医院停车跟停车厂没有对比,医院都是病人能跟平常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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