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下午,本人前往新都汇办事,将车停到新都汇家乐福门前的停车场。女收费员告知收费五元,问不是三元吗?女收费员说,花会期间就是五元,我问她花会不是结束了?她又改口称下雨天收费五元,能停就停,不能停赶快开走。我想问问,谁给她这么大的权利,拿着百姓的公共场地,大赚自己的黑心钱?下雨天就收五元,难道下雪天就应该收十元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都赶上明抢了。政府52号文件明文规定停车收费3元到她们的山头就成了五元?政府的公信力何在?难道她们是法外之地?忘严查背后黑幕,还百姓正义!还百姓公平!本人已将相关证据发到中纪委!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5-03 17:48:54
网友您好:
根据洛停车组【2017】1号文件指示,为了保障牡丹花会期间各景区公园周边临时停车问题,经相关部门批准,媒体进行公示,特在此处设置临时停车场。牡丹文化节期间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收费【2017】3号文件执行,小车为每次五元,临时停车时段为4月1日至5月5日,自5月6日起临时停车路段和停车场恢复正常管理。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