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大道凯旋路口西乱收停车费,根据停车班2号文件停车费为3元每次,但收费人员非要5元,而且还手动修改了停车管理收费的公示牌,还说是物价局指定让其收费元,已录下相关视频及证据,是不是有相关利益输送?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4-21 17:47:30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该路段原为固定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小车为3元/次。牡丹文化节期间,同时作为景区周边临时停车场使用,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收费【2017】3号文件规定,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5元/次。为避免外地游客混淆,同一路段出现两个不同收费公示牌的现象,西工区物价监督检查所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牡丹文化节期间景点周边既是固定停车场又是临时停车场的,一律对原固定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临时遮挡更改,牡丹文化节结束后方便恢复。您提出的停车场公示牌遮挡属于正常情况,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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