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骗取财政拨付资金的情况反映
经长期调查了解、取证分析,发现卫陶厂和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违法、骗取和侵占国有资产问题。现将美迪雅瓷业公司借企业破产改制,以补偿安置职工名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拨款等问题的情况反映给你们,请调查处理。
并申请公开卫陶厂破产财产评估报告的财产和职工劳动债权的明细清单;公开美迪雅瓷业公司改制资产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以利于调查澄清问题,获取问题倪端及新的证据。
一、事实及理由:
2016年9月21日,新安县财政局《关于申请公开卫陶厂破产及美迪雅改制有关资料的决定书》披露:“2、美迪雅公司改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交易总价款3060万元。目前已拨付职工安置资金2619万元;其中拨付卫陶厂破产管理人用于职工集资等费用918万元(2012年8月初资产交割前),拨付县工信局用于职工安置等费用1701万元。具体支出明细须向破产组和工信局查询”。
依据以下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卫陶厂破产和美迪雅公司改制,职工劳动债权及安置补偿的资金,应该由接受破产改制国有资产的受让方(标的企业股东卫陶厂工会)新注册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承担。
二、证据及依据:
(一)《洛阳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公告》(洛市产交公字[2012]4号) 七、2、关于标的企业职工安置资金缺口:
(1)、标的企业已接受原洛阳市卫生陶瓷厂破产企业劳动债权27976103元,及承担职工安置资金缺口477万元。标的企业与洛阳市卫生陶瓷厂破产管理人达成协议,并经新安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由标的企业承担缺口资金。
(2)、标的企业改制经审核的在册职工安置资金差额1595006.87元,按照新政文(2011)第22号纪要,由标的企业承担。
标的企业已向新安县人民政府出具承诺书(可查阅),受让方应认可该承诺书,接受上述两项资金缺口,并在受让合同中注明履行。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第二十六条 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七、企业兼并.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第三十三条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依据上述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及证据材料足以证明,受让方与相关部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和骗取财政拨款的事实。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4-07 09: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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