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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第三届新安樱桃谷骑行邀请赛事故

    我叫韩建新,参加2017年3月26日新安县举办的第三届”新安樱桃谷”骑行邀请赛,这次活动由新安县旅游局主办,我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次比赛是竞速赛,按速度排名次领奖。

    我是一名老资格骑行运动爱好者,参与此类比赛已有三年多。我在3月26日上午10点大概30分至10点40分之间,在比赛规定时间、规定的线路正常骑行比赛时,突然发现赛道上有一个人,我已经来不及了,致使我与那个人相撞,使我和那个人都受伤了。当时比赛现场跟随的有新安县救护车,把我们两个人送到洛阳市河科大一附属医院急救。新安县旅游局和现场的组委会人员以及交警,均没有一个人员跟随救护车到医院,当时我被撞的头昏脑胀,脸部、嘴部到处出血,那个人伤势更重。送护的救护车是当时跟随比赛的现场救护车,还让我们受伤者自付救护车费用200元。 当天因为没有人管我们,我秉着一颗同情的心,替那位伤者垫付医疗费1000元。第二天,第三天(3月27日、28日)我带着伤痛到新安县旅游局找他们协商这件安保责任事故,工作人员不作为,不到岗,不付伤者医疗费,且互相推脱责任。致使受伤家属纠缠与我,我作为一名严重受害者,在2017年3月26至3月28日替另一名伤者垫付医疗费8000元人民币。直至今天新安县旅游局所有人员没有到医院看过伤者,也没有任何人出面询问过伤势。这就是个不作为的政府机关。

    这是一起严重的安保措施没有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我受害人心理生理均遭到了严重的伤害。我强烈要求新安县人民政府,严肃处理这起由于安保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人。

    一、比赛是由新安县旅游局组织的,根据国家法规的规定,大型娱乐活动组织者应负事故责任,新安县旅游局应该敢于担当承担本事故的责任。

    二、对刁难、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者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三、此次比赛应该给参赛的骑行人员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什么不买?

    望各位领导督察办理!

    受害人:韩建新

    2017年4月 3日

    游客 2017-04-03 评论4 浏览2822 编号 20170403223743855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4-05 08:43: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旅游局调查反馈如下:3月26日,我县在磁五仓沿线举办了第三届新安樱桃谷骑行邀请赛暨樱桃花观赏节,本次赛事共分为骑行邀请赛和趣味赛。县旅游局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本次活动旅游局召开了两次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进行了任务分工,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预案,并向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其中,趣味赛是由县旅游局和洛阳报业融媒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众联体育有限公司承办,赛事活动的前期选手召集和活动实施均由众联体育有限公司实施。在趣味赛的比赛中途,一名骑友与突然横穿马路的人相撞,导致骑友和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意外发生后,组委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现场医疗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组委会派出趣味赛的承办方众联体育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到医院积极对接,救治伤者,将事故的伤害降到最低。旅游局也派出人员多次到医院看望伤者,伤者经过留院观察、治疗,目前伤情已稳定。截至目前,众联体育有限公司已支付受伤老太太医药费2万元,此次意外事故的发生,与县旅游局工作的不足有关,在以后的工作中旅游局将会更加努力,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赛事组委会将持续跟进,做好对伤者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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