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早上7点45分左右,把车停入涧西区南昌路建业壹号城邦地下停车场,到建业壹号城邦办事,中午12时20分左右,到停车场取车准备出去,在停车场出口收费时,拿出3元准备递给收费人,收费人没有接,说你看下收费牌,收费牌显示收费13元,我当时以为是停车场的计费设备有问题,就告诉停车收费的人,我是早上才停进来,人家说,你这车算过夜了,你自己看看牌子,停车办规定的,接着收费人员说,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我是白天早上7点多把车停在这里的,这要是算过夜,这是什么逻辑,当时真的有点哭笑不得。刚在这里租的写字楼,以后如果早上8点上班,还不得天天8点之前停到这里。洛阳停车办难道会制定这么奇葩的收费标准?在交涉过程中,又有一辆车被拦下,计费显示也是13元,这位女车主解释说是上午11点进的车库来取点东西,来了一群人调取了监控,最后收了这位女车主3元后放行,然而我就没这般幸运,不交13元,就别想走,言语间,讽刺我开得起车,交不起费等等,我无法跟他们进行沟通,我在洛阳许多停车场8点之前停过车,单在涧西区南昌路上的王府井,白玉兰酒店,六合国际,丹尼斯等等,等头一次遇到上午8点前停车,强行收取过夜费的,报警,警察来了,管不了乱收费,没有执法权,说这是停车办管辖的,建议我向停车办反映。
这是缴费后人家给我的发票,今天恰逢3.15,从昨天我打110给的洛阳停车办电话63900039N多次,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通,无奈向110投诉,110反馈说停车办会有人向你解决这个问题,这都两天过去了,我感觉是不会了,在这里@洛阳停车办 @洛阳公安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3-16 10:34:03
网友您好:
洛阳市所有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按照市发改委下发的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根据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如遇超标准收费,可直接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热线12358进行投诉举报,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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