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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朱圪垱村老宅基地分配问题

    2015年10月,我村开始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各家提供户口薄、身份证、老宅基证、分家协议四项复印件,而我和其他村民一样,提供了按政府要求的各项手续。和现场登记人员说明我家弟兄两家的宅基地情况,并且连续五天往返洛阳和村里,找村长说明我家宅基地之事,恐怕以后出现纠纷,弟兄闹矛盾,街坊邻居看笑话,给村里和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村长说:“现在测量宅基地卫星定位,高科技技术,你的宅基地1分1厘都不会少,你放心,不要天天来回跑。”听了这话,我非常高兴。我今年六十多岁了,本可以安度晚年。2016年3月16日,伊滨区国土局在我朱圪垱村张贴宅基地确权公示,我万万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据分家协议,我兄弟二人分家后我应居于东边的127.06平方米。可公示结果却变成了104.5平方米,相差22.56平方米(证据见图)。

    我们弟兄两家,给我变成了三家(如上图),有关人员,是否是在依权强人,不讲道理,黑白不分,无事生非?宅基地分家协议中明明白白写的是弟兄两人,为什么把宅基地分成3处?明明我的宅基地127.06平方米,你们给我变成了104.5平方米?你们连一个做人的最基本道德都没有,连一个不识字的农民都不如,连个十岁的孩子都不如,二和三都不识,前文你们说的“你的宅基地1分1厘都不会少,你放心”之类的话都不算数,你们所谓的“一分一厘不会少”,现在为什么差距22.56平方米。

    文章开头我给主管部门提供的宅基地分家协议书中,弟兄二人明明白白写着宅基地分为东西两处,你们凭的是啥政策?啥法律?无理硬把我家分成三处。

    一年多来,我几十次往返村大队和镇政府,10余次往返伊滨区国土资源局,反映我的老宅基问题,政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和对方见过面,只是电话联系两次,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甚至是毫无进展。你们不是解决不了而是不去实际解决:你们工作人员和对方没有见过面(只因对方是个公务员?),怎样能解决问题,只是纸上谈兵,不作为,不去解决实际问题,上下级互相推脱,这就是现任领导的工作作风,这样下去啥时间也解决不了老百姓的问题?由于你们把宅基地分成三处,使对方合法建起了房屋,造成了现在我有家无法归的实际现状,盖起的房屋挡住了我的出路,致使我无法进家修理拾掇房屋。现如今我诉求无门,有家无归,给我的财产和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游客 2017-03-02 评论4 浏览2522 编号 20170302134618444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7-03-02 16:41:27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通过您反映的内容我们得知您以前向我们提出过该事件的相关情况。该宅基的争议为历史遗留问题,并非我们本次公示造成 。2016年3月公示的内容为现状调查结果公示,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村民对存在争议的部分提出,作业队再统一整理解决。我们之前将您请到本局,由局长和地籍科科长出面与您讨论过相关的问题。目前,您与您弟弟和侄子的宅基已被定为争议宗地,资料已封存,暂不发证。待争议解决后再予以发证。目前,全区的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先对资料齐全、权属界址无争议的宗地进行发证。对于存在权属界址争议的宗地,待争议解决后于第二批发证。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该项工作,确保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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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要是执法违法,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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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村镇进行土地确权了吗?我怎么不知道,也没见过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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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存在相关人员违规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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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您的回复,我极为不满。你们不深入了解,不积极处理问题的行为令人愤慨,更令百姓失望。就回复中称“该宅基的争议为历史遗留问题”更是无从谈起。1、我家宅基地是解放前后一处老宅基地,无争议、无纠纷,没有历史遗留问题。2、宅基地分家协议里边明明是我弟兄分家,有双方签字,并按有指纹,兄弟双方是认可的。分家协议更是在大姐见证下签订的,根本没有侄子和侄子的的宅基地。3、分家协议毫无争议,但政府公示的宅基地图中,侄子分得了一部分,请问现任政府,是哪级主管部门,哪个政府职员,依据什么政策理由,将我老宅基地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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