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急需用钱,想把偃师的一套住房卖掉,可是到房屋过户的时候,被告知我们小区的所有房产都不能落宗,原因是国家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以后到现在房管局的档案资料还没有融合、对接,前期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没有获批。我想大半年的时间里,偃师不动产登记局和房管局,没有及时把房屋资料移交,造成房产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建议双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快速进行系统融合对接,把档案资料转移到不动产登记局,方便老百姓的各种活动。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7-02-27 08:25:11
网友您好!经查,按照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需要居住小区开发单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地点坐标等相关资料。待相关资料提交后,方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如果群众仍有疑问,请联系不动产局,联系电话:01379—6775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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