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22日上午十点四十左右到中心医院办事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十一点左右出来,停车场工作人员称要收停车费,由于医院方规定半个小时内不收停车费我便提出质疑,但是停车场工作人员却称他们的停车场虽然在医院内但是是承包的和中心医院没有关系20分钟就收费,我说现在也就是刚好20分钟,但是对方是不行必须缴费,由于进入停车场时没有发现有另外的停车收费标志,工作人员也没有穿着统一的制服我便提出疑问,但是该工作人员却说你随便反映尽管叫人来查,由于怕后面的车辆堵没办法只好缴费才被放行,不知道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这个停车场是否有正规的手续。三块钱的停车费虽然不多但是为什么一个场所两个制度。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2-06 16:05:24
网友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中心医院所处市区商业繁华区域,车辆停放较为混乱,多次出现急救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严重影响患者就医,有关收费标准可参考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第九条(二)进入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经营性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2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看管服务费。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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