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御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洛阳市天海物业有限公司)公示物业收费标准是一元每平方如下图,但是在收缴物业费的时候却是如下做法:预交半年物业费按照1.2元每平方收缴,预交一年物业费按照1元每平方收缴。按照物业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预收取物业费不得超过半年。请问如此做法是否妥当?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12-30 1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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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区没有物业管理相关社会职能,您反映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洛龙区房管局物业办为您办理为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洛龙区房管局电话:6325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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