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6-12-23 15:30:45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投诉“豫CH7781出租车乱收费”的贴子已收悉,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调查落实,司机称:“10月22日晚上9点40分左右,两名男乘客在方皮路加气站拦车,两乘客(身上有酒味)上车说:“到县医院下边老君山大牌子下车,并掏了10块钱。”出租车行驶至乘客所说地点后,两名乘客又说:“把我们拉到杨子口老君堂。”司机说:“那你们掏的10块钱可不够。”两名乘客说:“就是这10块钱。”司机和乘客因价钱问题争吵了几句,出租车行驶至方村永吉服饰,当时计价器显示12.5元,两名乘客下了车,并没有再给司机掏钱。 由于网民朋友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致使运管局无法进一步深入调查,请该乘客到县运管局出租办或电话投诉,以便运管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运管部门在此提醒乘客朋友:在您乘坐出租车有遇违规经营时,请记清具体时间、地点、车牌号、并索要发票,以便我们能及时处理。 今后若遇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您可直接拨打栾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监督电话66822354,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栾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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