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闫庄邮政非法侵占村民土地,土地承包人权益受损。邮政不归还受害村民土地,置国家法律于何地。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17-01-04 14:44: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嵩县闫庄镇邮政营业所原营业厅面积狭小,不能满足闫庄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根据县人大代表提议和广大用户的呼声,我公司于2013年与闫庄镇人民政府、闫庄镇闫庄村民委员会达成协议在闫庄镇闫庄村新建邮政营业网点一处,位置东邻耕地、北邻耕地、西邻蔬菜大棚、南邻滨河大道,东西长40米、南北宽50米,面积2000平方,约合3亩,按照每亩14万元作为征地补偿,我公司已付清;
2.2015年10月15日嵩县国土资源局对我公司新建闫庄邮政所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与处罚,我公司及时缴纳了罚款20000元;
以上是基本情况,经我公司与国土资源局沟通,得知县国土资源局已在网站上对您提出的问题两次进行答复,请您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