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俺在“百姓呼声”里城管局窗口,反应人行道被私圈乱占问题,城管局一个飞脚把“球”踢到了停车办,回复说这“不属我局管理,你可到停车办投诉办理”。俺去停车办窗口反映,停车办也不含糊,一个回脚又踢到了城管局门下,回复说这“归城管部门管理”,这让老百姓情何以堪,到底该找那个部门呢?
这是原帖子
http://people.lyd.com.cn/wenti/20161206222133295/
王城路私圈乱占严重
王城大道,九都路以北路东金泰建材城前面的人行道,全部被私圈乱占的停车场所占领,车辆进出的横杆阻挡了行人正常通行,如果通行必须从车辆档杆下钻进钻出,不愿弯腰钻的人就只能走非机动车道了,给行人安全带来隐患。类似人行道随意被侵占现象还有很多,呼吁有关部门对全市人行道进行一次普查,取缔非法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尽快还路于民。
停车办回复
按照行政职能划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关于城市私圈乱占的违法行为应由市城市监察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2-14 17:55:32
网友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我办已收悉。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市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各类占压慢车道、人行道等现象频繁出现,首先我办在组织施划车位时要求严格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必须留住人行道以及商铺门前经营通道,保留人行道和经营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米,坚决杜绝占压盲道。但由于城市车辆不断增长,此类违规行为较为普遍,对于这类现象,按照依法治理的规则,只能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这条法规是依法治理私圈乱占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只能由此法规的执法主体进行执法,若其他单位执行,势必造成越权和执法方面的违规。感谢您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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