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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请停车办在政和路汇通街以西规划停车位

    如题,这个位置车流量比较小,政和路两边可以规划部分停车位,方便群众临时停车,临时停车也会被交警贴罚单!!!周边根本就没有临时停车位,难不成把车背着去办事?!!!

    Demon 2016-12-03 评论0 浏览1485 编号 20161203133912928 [停车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2-12 10:23:27

网友您好:

        根据2013年《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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