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6-10-14 15:54:13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孟津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反映刘寨村古民居得不到有效保护,需制定保护方案一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寨村,位于孟津县朝阳镇。村沟西现存8所清代中晚期古民居,2009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时,县文物部门将该民居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登记。由于自然因素及村民搬迁,现该民居已无人居住,古民居损坏严重。 二、保护措施和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之规定。刘寨村古民居的保护、修缮应由其所有人负责,并制定其保护方案,保护方案应报县文物部门审批,并监督实施。 2、如古民居所有人有修缮古民居意愿,文物部门将出资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古民居保护方案》,并给予古民居所有人适当的修缮补助经费。 3、为使古民居得到合理利用和传承,建议将其申报为传统村落,以便对外招商引资,使其效益最大化。
孟津县文物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