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在新都汇门前停车场停车,管理员私自涨价要五元,且不给发票,和她们要发票态度恶劣,给的发票印章模糊不清,要求更换发票,不给换并且要走了发票退了两元钱,收了三元钱没有给发票,态度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洛阳的形象,希望有关部门整顿一下。 原来路边的免费停车位现在怎么都改成了收费的了,现在街上怎么没有免费停车位了,路边停车占用了公共资源,为什么还要收费,收的费用去哪里了,能在主要媒体公示吗?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0-13 17:26:13
网友您好:
已转至相关停车管理公司进行处理,责令其对当天值班停车管理员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予我办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