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做为一名安分守己的公民,遇到下面问题我该怎么办?
我在百货楼附近上班,一周也就过来3,4天,现在在人民东路上划的停车位停车时经常被拒停,理由时一个车位每天老板收他们20元,要是我在这停一天的话他们就赔了……
既然明码标价每次3元,我给3元为啥不让停,是否领导帮忙协调其他部门将价格协调为一次20元我就会好停了?
想想在深圳,7年前公交车都有监督人员监督售票员是否多收乘客钱,哎~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10-05 10:01:27
网友您好:
已转至相关停车管理公司进行处理,责令其对当天值班停车管理员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予我办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