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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伊川国土资源局对百姓呼声负责

    1.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伊川县金桃李学校不具备办证资格为何能被受理;

    2.受理办证工作有无进行事实调查,手续是否真实?难道拿着伪造的手续也能受理办证工作?

    3.七月初答复未受理办证工作,八月答复其三月份已经城关镇政府报县政府,莫不是全是暗箱操作?

    网友3795 2016-08-16 评论2 浏览2269 编号 20160816223557538 [伊川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6-08-17 09:30:05

网友您好: 经查,申请土地登记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受理登记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伊川县金桃李学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伊政土8号)申请土地登记相关材料,我局正在受理审查中。      以上为我局调查情况,若网友还有问题请致电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电话69368989查询。      2016年8月18日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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